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No.95(02)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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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多元参与主体的权责机制分析
On the Mechanism of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y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杨安华;

摘要(Abstract):

和谐社会的惟一可能性在于宪政体制下社会多元化力量的出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多元参与主体的权力—责任机制的划分与制约。为了有效地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对各参与主体进行合理的权力与责任划分,在政府内部,进行纵向的各级政府权责划分和横向的部门间权责划分;在政府外部,要对民众、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等其他主体进行权利的授予和制约。

关键词(KeyWords): 和谐社会;参与主体;权责机制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湖南省教育厅课题“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路径选择”(ZC151)

作者(Authors): 杨安华;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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