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生态环境行政监管机制之困境与完善The Dilemma and Improvem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Mechanism for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of the Three Gorges Reservoir Area
王艳分;
摘要(Abstract):
三峡库区监管主体的多重性及在监管范围上的行政分属性使监管主体职权呈现分散性和交叉性特点;监管客体在流域层面的割裂性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导致库区"多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文章结合当前"大部制"改革背景,提出三条完善路径:一是组建一个独立且统一的综合管理机构,化"多龙"为"一龙"领导下的分头监管;二是将现有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更名为长江流域管理局并提高其行政级别,使其隶属于国务院;三是尝试"央地""府际"协同治理,创新库区环境行政管理方式。
关键词(KeyWords):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行政监管;分头监管;协同治理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整体系统观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规制研究”(19ZDA16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路径选择和法治保障”(18JF128)
作者(Authors): 王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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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通知(环生态[2018]3号)。
- (1)《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三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工作部门及其有关机构领导人员按照职责分别承担相应责任。该条吸纳了地方党委的力量参与环境监管,无疑是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
- (1)美国田纳西河管理模式是一元体系下的多中心合作模式,即在联邦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流域生态环境实行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