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第三人撤销之诉——以台湾地区立法例为中心On the Third Party Opposition Proceeding——Investigation on the Law in Taiwan Region
陈贤贵;
摘要(Abstract):
为扩大诉讼制度解决纠纷的功能,就特定的诉讼类型,将判决效力扩张至诉讼外第三人,有利于划一地化解纷争;同时应允许其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以除去他人的确定判决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基于我国现行再审程序的不足及第三人程序保障的现实需要,实有必要参考和借鉴台湾地区的学理探讨及其立法例,创设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以平衡扩大诉讼制度解决纠纷的功能与第三人程序保障等诉讼法上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KeyWords): 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效力;程序保障;当事人适格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台港澳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11BFX133)
作者(Authors): 陈贤贵;
参考文献(References):
- ①台湾修委员会研议第三人撤销诉讼所举的典型案例之一。参见邱联恭在民事诉讼法研究修正委员会第451次会议上的发言。参见司法院编,司法院民事诉讼法研修资料汇编(十)2004年内部版第356页。
- ②参见台北地方法院重字848号判决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005年撤字1号判决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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