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v.29;No.111(0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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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券内幕交易罪中的主观要件
About the Subjective Elements of the Crime of Securities Insider Trading

张小宁;解永照;

摘要(Abstract):

关于证券内幕交易罪的主观要件问题,中国法学界一直存在着"故意、过失说"、"故意说"与"直接故意说"的争论,从立法宗旨与证券交易实际出发,应坚持"故意说",内幕交易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而泄漏内幕信息罪可由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构成,并且本罪并非目的犯。在主观要素中,较难认定的是行为人对内幕信息的"明知"与"意图利用内幕信息"的故意,美国诸法中采用的以其他间接证据推定上述主观要素存在的做法颇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KeyWords): 内幕交易罪;主观要素;明知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张小宁;解永照;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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