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初探Exploration of the Retention Measure
尹维达;
摘要(Abstract):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措施——留置,是涉及被调查人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它不仅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违法行为,也适用于职务犯罪行为。留置措施是专门适用于监察委员会调查工作的一项调查措施,其他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不得采用。留置措施并不是一种羁押手段,对留置措施适用应从各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留置措施应当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详细规定。
关键词(KeyWords): 留置;强制措施;监察委员会;反腐败机制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s): 尹维达;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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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助辩人制度,国内已经有若干地方采用该制度,如山东、江苏、浙江、湖南、陕西、贵州、广西等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