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晓波;范茗鸿;
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也发生了从道德正义到政治正义的转向。在这种转向中,“正义二原则”的形式面相基本上没有改变,即“正义二原则”的表述形式,原则所蕴含的自由、平等和差别这三种主要价值,以及价值间的“字典式序列”等形式特征没有发生太多改变,但实质面相中的自由价值则从道德价值转变为政治价值。这种实质面相的转向也是正义原则从原初状态“道德程序”设定转变为原初状态下的政治结契并形成“重叠共识”的过程。但这种“道德程序”的转向并没有改变“正义二原则”的核心价值与所需要达成的主要目标,其中关于自由的优先地位、原则关于自身实施的所对应的宪法问题,以及关于社会基本结构中的分配问题仍然没有产生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转向更多是一种方法论的转变,目的在于应对《正义论》中理性多元的事实和社群主义的诘问。
2024年06期 v.42;No.191 88-9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4K] [下载次数:49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郝淑亚;
离婚冷静期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对维护家庭的稳定有一定积极作用。通过治疗法理学视角可知,离婚冷静期制度实际上在人的情感层面具有两重预期功能:一是冷静处理争议,提升离婚理性;二是弥合情感创伤,修复家庭情感。但是,离婚冷静期制度也会带来增加诉讼离婚心理倾向、激发施暴与投机的心理,以及影响未婚群体心理预期等非预期的后果。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功能的最终实现,达成维护家庭稳定之目标,需要分析该制度面临的弃而不用与用而不灵的双重困境,提出冷静期内的情感干预措施,对离婚冷静期制度予以优化。
2024年06期 v.42;No.191 96-10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7K] [下载次数:1078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程程;
作为日益常见的行政执法手段之一,有关行政训诫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其能否适用救济的问题一直颇具争议。以行为的主观意图与实际法律效果作为判断标准,行政训诫本质上是具有负担性义务的法律行为,并且可进一步将其界定为《行政处罚法》中的教育措施。面对行政管理中可能出现的诸多违法情形,当事人除依法向有关主体申请行政复议外,应当依据《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行政行为撤销与确认无效的规定,基于对个案的准确判断申请有效的司法救济。
2024年06期 v.42;No.191 103-108+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65K] [下载次数:163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王梦旋;
2023年10月国务院公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正式施行,加上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基本框架和基础体系已经形成。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设专章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进行了规定和详细阐述,提炼和归纳了现行有效的相关条款,回应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亟需保护的社会问题,拉开了我国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全面保护的序幕。然而从立法实践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仍面临法律规范不统一、监护同意制度失灵、救济通道受阻、信息内容监管不当等现实困境。因此,文章结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从构建综合立法模式、完善监护人同意制度、强化网络信息内容监管、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等几方面出发,梳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路径,以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4年06期 v.42;No.191 109-1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96K] [下载次数:61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 - 李东洋;
既有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面临着严重的问题,第三人类型化的桎梏和事前程序保障的缺位是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更加宏观的角度加以分析,对第三人的类型重新进行分类和调整、对第三人参诉制度加以完善、对既判力制度及其相对性原则加以确定;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本质属性:程序意义上的形成之诉;适当限缩其制度功能:为遗漏了事前程序保障的第三人提供补充性的救济途径;最后对该制度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加以适当限缩,以便更好地保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06期 v.42;No.191 117-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1K] [下载次数:68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